東莞廚房工程之電磁爐的使用注意事項:
1、不能對空鍋加熱,以免干燒及燒壞爐具,如有灶面開裂或鍋具變形等情況,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。
2、不能將電磁灶放置在瓦斯爐、煤油爐、燃氣爐等有明火或高溫環(huán)境中使用。電磁灶在使用時,必須遠離易燃物。
3、不能讓兒童操作電磁灶,以免發(fā)生燙傷等危險。
4、不能以紙張、布等物品墊在面板上間接加熱,以免鍋底溫度過高導致燃燒。
5、不能加熱罐頭等密封容器盛裝的食品,否則會因容器內受熱膨脹而引起爆炸。
6、不能將紙張、鋁箔紙、布等無關物品墊在鍋具上間接加熱,以免發(fā)生意外。
7、不能在裝載鍋具的狀況下搬運電磁灶。
8、烹調結束后,切勿立即觸鍋具,以免燙傷。
9、不能空燒鍋具,以免鍋具變形損壞,影響產品使用性能。
10、罐頭等密封食品,請將蓋子打開后再進行加熱,避免因受熱膨脹后產生爆炸危險。
11、不能在油炸等烹飪過程中遠離電磁灶,且應做好防護避免熱油向外飛濺可能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。
12、不能將電磁灶放置在燃氣灶上使用(磁力線會將燃氣灶的鐵質金屬件加熱),以免發(fā)生意外。
13、不能將電磁灶放在任何金屬(鐵質、鋁質等)平臺上使用,包括在平臺上墊厚度小于10CM的非金屬墊。
14、電磁灶在使用后,請確認將電源斷開。